【善恶一念间】: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遭恶报获刑十三年 (导语,不录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对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四百万元。张本才在任期间,参与迫害上海法轮功学员。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听众朋友,您好!欢迎收听明慧广播电台“善恶一念间”节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对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案公开宣判,对张本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四百万元。对张本才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Zī xī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二零二二年六月,张本才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张本才是中共检察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之一。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张本才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期间的五年时间内,上海市有90名法轮功学员被上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判刑,非法罚金12万5千元。其中,11名65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78岁。 张本才,男,汉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山东临沂人,曾任最高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检察日报社总编辑、社长、党委书记;最高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期间他利用手中权力在报纸、网络上恶毒攻击法轮功,煽动仇恨,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制造舆论,毒害民众。 二零一六年一月,张本才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期间,为了向上爬,更是把良知出卖给中共,甘心做中共傀儡,把90名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迫害。张本才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自古道:善恶有报。张本才追随中共迫害好人,最终遭到中共“卸磨杀驴”,实属罪有应得。 张本才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期间的部分恶行如下: 1、捐款为家乡人修路的好人被非法判刑 上海市闵行区法轮功学员邓成联,四十八岁,湖北省蕲春县籍,一直在上海经营公司。他修炼法轮大法后,变成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多年的脾胃病和前列腺炎不翼而飞,严重的失眠症也彻底消失了。 二零一零年,邓成联一次性拿出二十八万元,为家乡修了几条平整宽阔的水泥大道,把往日偏僻闭塞的小山村与周边热闹的镇、以及大的集市连接了起来,父老乡亲们没有不夸赞邓成联的。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邓成联在上海的家中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闵行区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四月,他被奉贤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8000元。 2、履行公民正当权利 反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徐永清、杨潇,因上海漕宝路地铁站有污蔑法轮功的展板,去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却被非法抄家和刑事拘留。 徐永清的律师在向黄浦公安分局提交的《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徐永清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破坏,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邗江区法院对徐永清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5000元。徐永清依法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3、原空军学院教官姚成旭再遭诬判 姚成旭,上海嘉定县南翔镇人,原是长春空军第二航空学院四系教研室教官,学院专家组成员,他曾为国家的航空事业做出过卓越贡献。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姚成旭坚修大法,屡遭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姚成旭在奉贤区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奉贤区法院对他进行非法庭审,并对他非法判刑两年。 4、上海外企医学总监、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被非法判刑 上海外企医学总监、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铁上班时遭到绑架后,被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八月,李福军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批捕。十月上旬,检察院将构陷他的卷宗递交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十二月二十五日,李福军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庭审,并被非法枉判两年九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在中外历史中,凡是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最终都得偿还。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已死,追随江泽民的周永康、薄熙来等锒铛入狱。张本才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最终被中共“卸磨杀驴”判重刑。 听众朋友,今天的“善恶一念间”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 本文选编自明慧网文章: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遭恶报获刑十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3/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遭恶报获刑十三年-469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