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2023.03.09)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二月份获知11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潘晶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安徽徐萍当庭揭露警方编造假证据、假证人 二月份获知11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二月份获知,有110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这些非法判刑发生的时间可能在数月或数年前,今年二月获知消息并在明慧网报道。 迫害案例分布于中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迫害最严重地区为山东省37人,黑龙江省19人,江西省9人,四川省10人,辽宁省8人,吉林省7人。有26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88岁。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现金33万1700元,其中法庭罚金31万8000元,警察敲诈1万3700元。 北京法轮功学员张素林是外交部档案馆一等秘书,二零二一年九月因给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东城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张素林遭北京市法院非法庭审,今年二月传出她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三千元,并被开除公职。 现年五十岁的刘一涛女士,是原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二零二二年因向快递员讲真相遭恶告,今年二月传出刘一涛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已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月十七日,中国大陆人权律师谢燕益到河南省辉县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张素琴作无罪辩护。他被强行中止辩护并遭扣押,到晚上才被释放。谢燕益律师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所有的法轮功案件都是冤狱,都是假案子,都不是法律的意志,都是一场政治阴谋和政治迫害,绑架了整个国家机器。” 法轮功学员潘晶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据明慧网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潘晶女士,去年九月被警察绑架,后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她于今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潘晶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了,她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事,一言一行都为别人着想。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潘晶因坚持信仰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二一年九月,潘晶被丹东市振兴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永昌派出所、头道派出所的七个警察闯入家中绑架。潘晶被振兴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她被诬告到检察院。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做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而退卷。当晚,振兴公安分局让潘晶以所谓的“取保候审”名义回家。 一年后,潘晶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威逼利诱说:你如果答应不炼,就少判几年。被潘晶严正拒绝。当天非法庭审结束后,潘晶被关押到丹东看守所。 今年二月,潘晶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安徽徐萍当庭揭露警方编造假证据、假证人 据明慧网报道,二月九日,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徐萍女士被蜀山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律师和徐萍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徐萍当庭指出,警察模仿她的笔迹编造假口供、假证据、并找来假证人。去年十二月徐萍就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她请法官当庭展示鉴定结果,但未得到法官回应。 现年七十岁的徐萍,是安徽省合肥市中铁四局建筑处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徐萍在家中被荷叶地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之后,徐萍被警察实施在家所谓的“取保候审”一年。 今年二月九日,蜀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徐萍的辩护律师指出,1、没有官方正式文件将法轮功定为邪教;2、《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中,废止了《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从2011年开始,法轮功类出版物不再作为非法出版物,也不得再进行查禁。3、公诉机关未认真履行检察公诉职责,却反咬徐萍拒绝认罪认罚,并将此作为其从重处罚的事实,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徐萍也在庭上根据法律再次强调修炼法轮大法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揭露警方对她的陷害,并当庭以《刑法》243条“诬告陷害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控告荷叶地派出所警察王涛、丁云跃、高军及公诉人李卉。徐萍说:“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高军带一帮便衣闯入我家,当时我一人在家做家务,突如其来的惊吓,使我血压飙升200多,心慌,王涛非法让我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过后在打印的照片上模仿我的笔迹制造假口供、编造假证人。一年前造了一个假证人,一年后又增加了一个假证人。我的律师在辩护书中写的很清楚,公诉人李卉视而不见,枉法乱诉,不负责任。在公诉书上还把我的出生地编造在合肥。” 492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923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