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2023.01.08)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河北昌黎县法院副院长杨红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曝光河北邯郸大名县国保大队长李红娜的恶行
河北昌黎县法院副院长杨红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二年国际人权日(十二月十号)之际,38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各自所在国家的政府递交了最新一批参与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实施制裁,禁止入境、冻结资产。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中的22个国家以及亚洲、欧洲及美洲的11个国家。迫害者名单包含了大量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中共官员和警员。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副院长杨红梅就在此次递交的迫害者名单当中。
杨红梅,女,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河北省昌黎县人,现任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副院长。
一九九七年,杨红梅调入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历任书记员、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少年法庭审判长,现任昌黎县法院副院长。
杨红梅因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被中共评为所谓「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等。二零二零年五月,昌黎县法院挂牌成立了秦皇岛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名为「杨红梅法官工作室」。
在过去二十三年中,事实证明,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基础,所有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中共千篇一律的使用《刑法》第三百条之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判刑,但从来都不证明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而且,即便根据中共的法律,修炼法轮功也完全合法。中共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中,压根儿就没有法轮功。当然了,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所以它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认定哪个是邪教,哪个不是邪教。而且,中共的法官都心知肚明,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都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不是基于法律。因此法官必须对非法判刑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接下来一起来关注一下杨红梅的主要罪行:杨红梅从二零零一年起就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三十多人,给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法轮功学员潘英顺,在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被杨红梅等人判刑四年半,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在唐山市冀东监狱被迫害致死。潘英顺的妻子翟素平当时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九个月,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间,杨红梅所负责的刑事审判庭非法庭审、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魏起山,在上诉期间,被看守所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监狱遭受迫害。
杨红梅作为法官,执法犯法,必须对自己的所为负全部责任。
曝光河北邯郸大名县国保大队长李红娜的恶行
据明慧网报道,河北省邯郸大名县是邯郸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大名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一直持续不断。由于迫害情况被严密的封锁,很多人遭受迫害的信息很难被得知。
李红娜在二零一四年左右,调到大名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担任大队长。她使用恶毒的手段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造假构陷、高额敲诈勒索,直到把学员搞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才肯罢休。
现将从二零一四年以来,李红娜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几件事揭露曝光。
◎河北邯郸大名县和峰峰矿区两地公安警察合伙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仝瑞卿被非法关在大名县万堤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邯郸大名县警察到山东聊城市冠县斜店乡,告知法轮功学员孙月芹等四人的家人:这四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其中,许明霞、张梅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孙月芹、张喜芳被非法判刑一年,然后强迫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在判决书上签字。
◎大名县法轮功学员何文习老人,因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投递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被大名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
◎邯郸市大名县法轮功学员成玉发被非法开除公职。
◎山东冠县法轮功学员陈存容、金秀平、袁改姈、孙凤霞,约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在河北省大名县被大名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国保大队长李红娜将四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邯郸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山东冠县法轮功学员徐增侠,带着真相台历骑电动车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附近乡镇,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劝民众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时,被大名县公安局营镇派出所绑架,被关押在大名县万堤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多次到大名县公安局要求无条件放人,国保大队长李红娜及相关人员拒不接见、也不放人……
490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903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