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2021.12.15)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坚持信仰 湖北张光杰两次陷冤狱共七年
四川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黑龙江陈熙涛、郭立斌夫妇面临非法庭审
坚持信仰 湖北张光杰两次陷冤狱共七年
据明慧网报道,湖北省荆门市法轮功学员张光杰女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屡遭中共迫害,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冤狱七年。此外,至少七次被非法关押。
张光杰今年五十八岁,是湖北荆门石化总厂退休职工。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鼻炎、气管炎、痔疮、乳腺增生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六年,张光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渐渐的所有的疾病都不治而愈了。
为了让民众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张光杰在荆门石化总厂生活区和湖北潜江江汉油田悬挂、张贴、喷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等标语,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三月,张光杰被劫持到湖北武汉女子监狱。在入监队二十多天劳役后,张光杰被关押到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中队,每天有包夹犯人看着她,不许跟别人说话,每天强迫她看污蔑法轮功师父的文章,被逼迫写所谓的“思想认识”,对她进行洗脑迫害。
二零一六年,张光杰在荆门市沙洋县沈集镇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又被国保警察代飞飞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荆门虎牙关看守所。同年九月,张光杰被沙洋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七年被秘密劫入武汉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在这些年的迫害中,张光杰除了两次遭到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外,荆门市月亮湖警察孙德红等人还经常到到张光杰家非法搜查、骚扰,张光杰被非法关押至少七次,她的丈夫不堪迫害带来的压力,被迫与她离婚,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打击,张光杰的父亲在女儿被迫害的恐惧中离世。一个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迫害的支离破碎。
四川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对四名提起上诉的法轮功学员下达裁定,维持泸县法院一审判决:邓万英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金五万元;雷焕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两万元;罗太会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苟正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苟正琼,都居住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苟正琼在兆雅镇向人们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泸县兆雅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的八月二十一日,正在店铺里工作的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三人,被泸县国保绑架并非法抄家。
该案经过三次审理。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泸县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真相,诬判四名法轮功学员三至九年。三人提起上诉,家属聘请了律师维权。二审律师在一审律师无罪辩护的基础上,再从宪法、刑法、人权、道德良知,及公安部39号文件,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等国家相关政令,多方位的阐述了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及修炼者以各种形式讲真相,是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不违法;并在辩护意见中向中级法院补充提供了一审办案操作中的一些违法事实,说明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用刑法300条适用法律错误,以此定罪判刑是冤假错案;提取证据程序不合法,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形下判刑处罚,判决不公。该案应当改判无罪,释放上诉人。
律师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当事人无罪、司法违法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真相一目了然。中共统治下的中级法院、法官,故意掩盖一审的错误,维持不合法的判决,再次合伙构陷,制造冤狱。
黑龙江陈熙涛、郭立斌夫妇面临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黑龙江省海林市国保大队队长丁玉华带领十几个警察,绑架了正要去干农活的郭立斌、陈熙涛夫妇。九月十六日,他们被诬告到海林市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得知,夫妇俩已被检察院诬告到海林市法院,公诉人是马永欣,法官是姜新昆。
郭立斌、陈熙涛夫妇是海林市蔬菜村五队朴实的农民,平日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得到乡亲邻居的认可。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他们被当局无端绑架、构陷,公检法部门不顾家中有年近八旬的老父亲和未成年的孩子,将夫妇俩非法关押半年之久。
多年来,在农忙时节,海林国保多次骚扰、绑架郭立斌、陈熙涛及家属,一次次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今年的经济损失更为惨重。
472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721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