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文學:《疾風勁草》(十七)
文/鐘芳瓊
(接上文)
非法抄家、關押
幾年來,我被警察非法抄家5次,其中4次無手續。萬年場派出所的警察打著所謂合法的幌子,幹著非法的勾當,竟敢當作他們找來所謂作證的群眾的面對我施暴。
警察非法綁架我時,野蠻、粗暴,每次都像強盜一樣,不但拿走大法的東西,還要順手牽羊偷東西。2002年9月在我被逼流離失所期間,萬年場派出所和居委會仍不放過,又來非法抄家,居委會主任拿走我家裝修房子剩下的空調線一大卷,後經我母親再三追問戶警魏大平才由我弟弟取回。有一次還偷走了11歲兒子的570多元錢的壓歲錢。
對我的非法關押更是家常便飯,其行為真是無法無天。我大致回憶統計了一下,從1999年7.20以來,約38個單位參與了對我的迫害,共計被非法關押29次,743天。其中刑事拘留4次,93天;治安拘留10次,140天;留置(在駐京辦、青羊區戒毒所、奧林匹克體育場、萬年場派出所)13次,25天;濫用私刑1次(白芙蓉賓館及醫院)30天;勞教一次並超期3個月,455天。)
而後面我還要講述的,是我在後來遭受殘酷迫害、兩次差點失去生命的前後經歷。
第六部 在大法中的正信
題記:正法中,我以親身經歷見證大法的神奇。
第一章 魍魎世界
警察與強盜
近年來在社會上流行這麼一句話: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這個十惡毒世,實在是太糟糕了。
由於同修發真相資料被抓,我也受到了牽連。2002年4月2日上午,戶警魏大平把我騙到派出所,以我不打電話到派出所報到為由,叫我寫保證要打電話來拖延時間。這期間,成華區610、萬年場派出所、辦事處和簡陽市610、國安隊、雲龍鎮派出所等十幾人已把我家抄了個底朝天,甚至連陽台上的痰盂都翻了一遍。等我回家後看見家裏已是一片狼藉,有攝像機在攝像,還有一些警察在繼續翻箱倒櫃地查找。我知道這些警察會趁機順手牽羊,(因他們上次抄家時,拿走了我家裝修房子時剩下的空調線一大圈),便發現手機不在了,他們有的說沒看見,有的又說剛才是發現了一個手機,現在已經不知道了。後來他們叫魏大平和另一警察強行把我從三樓拖下去,致使我雙膝蓋和雙腳背在樓梯上擦破,他們在拖我下樓的過程中,我大聲喊:「警察抓好人了,警察抓好人了……」
我家的樓下是茶館,當時便圍觀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我便向他們講真相,從天安門自焚事件,講到四川電視台對我的誣陷,還講到警察借抄家之機偷了我的手機……
戶警魏大平他們最怕我講真相。邪惡就是怕曝光,便強行把我往警車裏塞。我堅決不配合,繼續講真相,結果把我的旗袍裙衣領上的扣子都拉掉了。後來,警察只好悄悄的把我的手機退回到我的另一間房間裏。手機沒偷著,但還是偷走了我十一歲兒子的570多元壓歲錢。
隨後他們強行把我送到簡陽市看守所。
狗咬呂洞賓
我從家中被綁架到簡陽市看守所。我覺得我做好人無罪,不應該關在看守所,堅決不進去,結果被雲龍鎮派出所現任所長鄭永強一腳踩在我的背上(我只穿了一條旗袍裙)踢了進去。
雖然身在牢中,但我覺得自己不是犯人,看守所對犯人所規定的一切都與我無關,所以我也就拒絕點名、報數、背監規,照常的煉功、背法、立掌發正念。因此,我被黃警察指使姓袁的保安強行給我戴上冰冷的手銬和腳鐐。我仍然善意的給他們講:「我不是犯人,我煉功做好人沒有罪,希望你們為了自己有個美好的未來,善待法輪功學員。」黃警察說:「你還敢嘴臭。」又指使姓袁的保安拿來一把大鐵鎖,把我的手銬和腳鐐鎖在一起,致使我無法直腰,無法吃飯。
師父教導說:「在社會上接觸的一切人都是講清真相的對像,講清真相中體現出的是大法弟子的慈悲與救度世人。」(《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師父還說:「我們在向世人講清真相的這個問題上,大家做得很好,同時我告訴大家,這件事情也是偉大的、慈悲的。看上去我們把一個傳單給了一個常人,看上去我們把一個真象講給了常人,我告訴大家,如果在正法這件事情結束之後,人類將要進入下一步的事,頭腦中裝了「宇宙大法不好」的這個人、這個生命,就是第一被淘汰的對像,因為他比宇宙中再壞的生命都壞,因為他反的是宇宙的法。」(《北美大湖區法會講法》)在這樣艱難的情況下,我還是想盡一切辦法把我修煉後身體出現的奇蹟和這幾年所遭到的無端迫害寫出來,親自交給了黃警察並讓她轉給鐘所長,想讓他們正面了解法輪功,善待大法弟子。他們看後,不但沒有善心和同情心,還威脅說:「難道你以前拘留十幾次,都是通過絕食出去的嗎?這次可不一樣了,看著吧。」
他們長期給我戴著手銬和腳鐐,逼著我絕食、絕水來抵制迫害。絕食、絕水4天後,他們開始對我野蠻灌食。姓袁的保安把我從床上強行拉出去,由七八個人把我摁在死刑床上,有的摁頭、摁手、摁腳,有的卡脖子,還有捏鼻子的,讓我無法動彈,就開始把小拇指粗的塑料管從鼻孔狠命地往我胃裏插。有時由於管子太粗,鼻腔的血、口中的白沫吐了一大灘,痛得淚水直流,很久都插不進去。艱難的插進去後,他們狠命的往裏灌玉米糊,直到玉米糊不斷的從管子裏往外冒為止。
有時候想:人啊,你們怎麼如此糊塗?大法弟子為了救度世人,反而被你們如此迫害!你們知道自己犯下了多大的罪嗎?難怪呂洞賓說寧可度動物也不度人,人實在太難度了。
都是江澤民害的
雲龍鎮派出所的警察為了讓我說出家裏所有大法資料的來路、去路,想讓我放棄修煉,並使出絕招、想方設法找到我昔日的初戀朋友和派出所的警察一起去看我。朋友接到電話,便火速趕來。當見到善良正派的我步履蹣跚的戴著腳鐐、手銬出來時,他責問保安:「她犯了甚麼罪,你們把她整得這個樣子?連手銬上的鏽都脫落在她手腕上,還不取掉。」保安答道:「她不遵守監規,在裏面立掌煉功,給其他法輪功介紹經驗,還絕食。」朋友見我被迫害成這樣,很難過,便心疼的對我說:「你只要說不煉了,我馬上把你保出去,這些警察都是我的朋友,何必在這兒受這份罪。」我婉言謝絕了,因為我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
在強行灌鼻食時,姓袁的保安威脅說:「不吃飯讓你的朋友付錢,50元灌一次,要是再不吃就讓你表哥來親自灌。」表哥過去在雲龍鎮當警察,聽說早就調到簡陽市。一天早上查監時,站在地上的人報數完畢後,招集(牢頭)對來查監的警察說:「床上還坐著一位。」警察問:「你怎麼不下去報數?」我邊回答邊抬頭看警察說;「我不是犯人。」我剛說了這一句,後面還想說的話還沒出口就情不自禁的喊了一聲:「哥」。原來表哥調到了看守所,幾年後的今天,我們在這裏以這種方式見面。
後來在面談中,我抓緊時間給我表哥講真相。表哥對我說:「你在這裏我一點忙也幫不上,法輪功的事與一般案子不同,都是他們在管。我簡直沒有想到你一個令人十分羨慕的女強人,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還不是江澤民害的。」我說。(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