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文學:《疾風勁草》(十六) 文/鐘芳瓊 (接上文) 30萬元變成11500元 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全面鎮壓法輪功四年多來,我在經濟上也遭到了極大的損失:我原有資產70多萬元,除去買了一套住房、小車外,於94年到97年間,為了養老治病,投入了38萬元到當地政府允許開辦的二級市場購買股票, 99年10月只修煉了半年的我被非法關押在九茹村拘留所,其間悟到炒股是變相的賭博(我是修煉人不能賭博),半月拘留期滿後,就立即把30餘萬元的股票拿到市場去賣。因我不懂炒股,只有托人幫助處理。但在接下來的3年多裏,我曾被長期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多次反覆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等地。直到2002年在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無法生活時,才打電話給當年幫我經營股票的人,卻被告知30多萬的股票由於我一直沒有過問,只賣了11500元,從中扣除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母親和兒子的生活費以及學雜費10000元的還款,只剩下1500元。 我拿著剩下的1500元用於流離失所的救命錢,本打算用作3個月的房租(1350元)、3個月的生活費(150元),沒想到幾天後卻被成都市光榮小區派出所警察張智等十餘人抄家時強行抄走。不但如此,因我長期被反覆非法關押,小車無人開,每月還要按時上交規費,無奈之中也只好廉價處理了。 株連 由於江氏集團實行連坐制,對法輪大法弟子實行株連政策,1999年11月,和我合作了9年的業務單位不得不被迫放棄與我的合作。以前每月一萬多元的收入突然沒了,我又沒有工作單位,母親是農村婦女沒有退休金,全家生活一下沒有了來源,兒子上初中一年級因我煉法輪功不給上城市戶口,只有四處借錢湊學費讀高價書(每半年3000元,不包括學雜費)。在這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考慮把自己的100多平方米大房子租出去,帶上老、小到外面租一套窄小的房子,用中間的差價來維持艱難的生活。 在我全家被逼到這個地步的情況下,警察還不放過我們:跳蹬河(因現在派出所合併)派出所警察、仁和苑的戶籍孫勇和跳蹬河社區工作人員劉應方,多次到我弟弟的鋪子上進行騷擾,威脅說:「你姐再不回來,我們就要下通緝令。」並威脅說:「你姐的房子不准出租,誰若租房搬進去住,就把誰攆走。」而且派出所在我家樓下監視,不准出租、出售。 百般刁難 2003年4月底,兒子需要城市戶口報考中學(因兒子戶口在農村),按國家政策規定:① 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可以上兩個戶口。②孩子隨父可上戶口。但戶籍警察魏大平卻百般刁難,說:「你的房子沒辦產權證,不能辦戶口。」我想:為了兒子上學問題,那就借3000元辦產權證吧。魏大平說:「現在要先辦國土證後,才能辦產權證,大概需要2萬元左右。」由於沒有了工資收入,無法借錢辦國土證和產權證,因為我再也無法承受債台高築的精神壓力,所以我以房子的名義為兒子上戶口的路被江氏集團堵死了。 為了兒子上學,我只好讓弟弟去找孩子不認識的、與我分居十年的丈夫,打算把兒子的戶口遷到他那邊去。可他戶口所在地的房子被拆了,他也是租房子住,屬於掉腳戶,他的戶口都讓遷走,更不可能上兒子的戶口了。那正好他的戶口遷到我住家的地方萬年場派出所,兒子的戶口一下子不就解決了嗎?可警察魏大平又說:「必須要他父親的派出所證明他不煉法輪功。」證明開到了;可警察魏大平又說:「必須要他父親的單位證明他不煉法輪功。」證明也開到了;可警察魏大平繼續說:「必須要他父親住家的居委會證明他不煉法輪功。」 天哪!這不明擺著有意刁難嗎?難道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真有罪嗎?難道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嘴上說說而已的嗎?在外面租房的人東搬西搬,哪個居委會了解你?這個證明又有誰能開呢?再加上我又是買的小城鎮戶口,兒子無法入戶。現已接到學校通知,必須在這學期把餘下的10000元議價費全部交清,否則,以後每年必須交9000元才能上學。面對這樣高昂的學費,我們只能望而止步,難道就讓兒子流落街頭嗎?他畢竟才是12歲的娃娃啊!關鍵是像我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面臨失學的兒童也很多,像我這樣的家庭也很多。 在此,我呼籲社會各界伸出援手,停止對我們一家的迫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真正的體現出人權,讓所有的兒童都能夠快樂、健康的茁壯成長。 威嚇家人、親友 我不在家時,為了追查我下落,萬年場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強軍在一天之內接連不斷的給我打手機,還5次到我家騷擾威脅我母親。 2003年2月,我被迫害癱瘓在床,姐姐因病去世,70歲的老母親強忍悲痛服侍我,年僅11歲在上小學六年級的兒子在深夜做完繁重的作業後還要給我換尿布,給我熱敷結滿硬殼的雙腳和雙腿。在這種情況下,管段民警魏大平還帶上姓陳的保安闖進我家,騷擾我,妄想沒收我的大法書並綁架我。我們用正念制止了他的惡行,他才把書還給我們。 魏警察他們走後,母親告訴我:你走後不久,他們經常來家裏騷擾。有一次辦事處主任李強軍和魏大平一起來威脅我拿3000元錢。母親說:「我沒錢,連吃飯都困難。」李強軍說:「那就賣電視機、洗衣機。」唉,他們這種人是這樣,魏大平親自對我說過:「我上有老,下有小要吃飯,沒辦法。鐘芳瓊,你如果每月能給我2000元錢,我就會為你辦事。」可見他們做事都是為了錢。江氏集團就是用大量的人民血汗錢收買了這些人的心,讓他們助紂為虐。沒有錢他們能幹嗎?而我們是用心維護大法。 萬年場派出所和辦事處人員多次到我家騷擾、恐嚇。我被迫害至癱瘓,腳剛能走不多久的2003年4.25前夕,一天中午,我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吃飯,魏大平和李強軍又闖進我家,妄圖將我強行綁架。我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我是主佛的弟子,其他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正好兒子的父親和么爸第一次來我家商量兒子的戶口一事,他們便叫兒子的父親和么爸拿出身份證。兒子的么爸說:「身份證在家裏。」他們便和兒子的么爸一起開車去看身份證,這樣才把他們引出家門。不久他們又來了,兩人又是喊,又是按門鈴,又是打電話,又是踢門,都遭到我們的正念抵制,沒能走進我家,結果才化險為夷。 2003年7.22的前一天下午,光榮小區辦事處的兩個人到我家門口進行騷擾,我正念抵制未開門。晚上11點左右,光榮小區派出所李科(音)等兩人又到我家門口騷擾達半小時以上,我從門鏡中看見他手上拿著一個文件夾在翻閱,大概是妄想照本子上的名字抓捕大法弟子吧。我們正念抵制,沒有開門。 7.22中午11點過,我剛出家門,在二樓就碰上萬年場派出所的警察來找我。警察叫我開門,我未開,警察便問:「鐘芳瓊,你這段時間出去沒有?家裏還有沒有書?」我說:「出去,我每天都出去辦事,你看我現在不是正忙著出去嗎?」邊說邊下樓。警察便和我一起下樓,他走前面,我走後面。剛下樓就發現萬年場派出所所長冉XX帶著警察、警車停在我家樓下,妄想綁架我。我很自然的發出一念他們上不來,便轉身跑上三樓,關上門,立掌發正念。後來不知甚麼時候他們才離開。 10月1日前一天上午,又有不明身份的人來家騷擾。我透過門鏡看是不認識的中年男子,估計是跳蹬河派出所的警察,我們正念抵制了他。警察經常不分時間以各種方式騷擾,我們已成了條件反射,只要聽到門鈴或電話響了,首先就想是不是警察又來了,我邊往門口走邊發正念清除按門鈴的所有人(包括指使他來的所有人)身上及其背後的邪惡因素,再看門鏡,是否該開門。我母親和兒子由於經常目睹抄家、綁架我的情形,門鈴響一響就產生恐懼,給我幼小兒子的心靈蒙上了巨大的陰影。(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