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文學:《疾風勁草》(十四) 文/鐘芳瓊 (接上文) 見我不寫保證,他們馬上就走。我就拽著他們要和他們一起回家,死活不住在這裏。所長楊××見狀後馬上勸阻說:「鐘芳瓊,再耐心的住滿半個月,反正只有幾天了。」正如師父《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中所說:「別看邪惡它怎麼惡毒,現在它已經是使絕了招術,只有定性不斷升級和輿論造假,變態的心理一味逼著那些學員去寫甚麼悔過書啊,甚麼簽字啊。明知道是假的,改變不了人心,為甚麼非得這樣做呢?為甚麼非得讓你簽那字呢?為甚麼非得讓你說個「不煉」才放你呢?這邊「煉」就判刑,那邊說句「不煉」就可以放人,這個差異也太大吧?正常嗎?不正常。那不很明顯嗎?就是讓你掉下來,就是叫你說那句話。」 10號上午9點鐘左右,突然又叫我出去,心想:又有甚麼事,剛走到門口,就看見了片區警察魏大平,他對我說:「去收拾東西回家。」我回到監室,裏面的兩個大法弟子對我說:「不是填的半個月嗎?」我說:「他們本來就是非法的,其實我們一天都不應該在這兒呆。」 後來,聽說其中有一位女孩兒馮小韻,又被非法勞教了,但她非常堅定抵制邪惡。她畢業於成都電子科技大學。 辦證風波 我買的商品房該辦產權證時我被非法勞教不在家,老母親和9歲的兒子一老一小又不懂,所以一直未辦。辦產權需要身份證,而我的身份證在第一次上北京時就被沒收,現在只有去派出所補辦。 11月份,我便到了戶口所在地龍潭寺派出所,找到片區警察廖有良,一見面他就問我:「現在如何?」我說:「回家後身體長好了,今天來找你補辦身份證好辦產權證。」他說:「那你就寫個認識。」說話間遞過來紙和筆。我便坐下來認真的寫道:是法輪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第一次健康;是江氏集團迫害我蹲監獄接近兩年,無法掙錢供養孤苦伶仃的一老一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我要堅定的修下去等內容。他看後火冒三丈的說:「就憑你這個認識,我就可以把你甩進去(監獄)。」我立即站起來威嚴的說:「你說了不算!你們這些警察真話不敢聽,難道要我說假話來騙你們聽到心裏才舒服?」我繼續正念抵制。他的聲音開始由大變小,最後說:「那我就把這個認識給放在檔案裏……」 到了辦證中心,工作人員說還需要申請和蓋章。第二天,我又到龍潭寺派出所去,結果廖警察一直在開會,他便讓我到辦事處那邊去蓋章也行。我邊走邊發正念,到了辦事處,向他們問好後,我便自我介紹,並說明來意。他們聽後,驚訝的說:「你就是鐘芳瓊呀!因為你我們檢查寫了一大堆,經常受到上級的批評,可還從未見過你本人。」我便給他們講述我得法後身體出現的奇蹟,被拘留勞教的原因,他們聽後都很同情的說:「你那麼能幹的人,還是多掙點錢,支援我們辦事處把房子修好點,你來看倒順眼一些,你看現在這樣子好糟糕嘛!窮,沒錢修。」我說:「是啊!如果我不被江氏集團迫害,繼續承接三環路的運輸業務,這兩年三環路工程全面鋪開,掙個幾十萬沒問題。」開始寫申請了,我要說真話。他們說:「你不能寫到北京上訪身份證被沒收,只能寫因不慎被火燒或掉在水中。」我說:「師父教我們不能說半句假話。」有人說:「就憑這一點我就認為法輪功好。」最後還是很順利的補辦了身份證。 第五部 樹欲靜而風不止 題記:反迫害,我一次次正念制止邪惡的陰謀。 第一章 正念制止警察行惡 黃鼠狼拜年 每到節假日和4.25、7.20等所謂敏感日,派出所警察或居委會、610成員都會以各種理由騷擾大法弟子。 2001年12月22日,萬年場派出所警察魏大平和辦事處主任李強軍送來一本掛曆;26日區婦聯主席一行兩人來「看望」我;28日萬年場派出所、辦事處和成華區政法委書記郝武元(音)等多人到家來「關心」我。我都十分耐心的給他們講清真相。 28日午夜12點左右,門鈴又響了,外面的人用手把門鏡遮住,我一看以為是樓道燈未亮,便把門打開。可是立刻闖進來萬年場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一大幫人,居委會新來的主任和警察魏大平馬上沖進我兒子的房間,在電腦桌上沒收了我的一本《轉法輪》、師父的照片和一份經文,並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又把我非法送進郫縣看守所。醫生來檢查身體,我對醫生說:「我身上有疥瘡,不能收。」醫生說:「不管有甚麼病我們都要收。」就這樣又把我送進去又非法刑拘一個月。 如夢初醒的小李幹事 2001年12月29日,郫縣看守所的一個監室裏有四十多個人,其中有十二位是大法弟子。 星期一下午,招集(牢頭)叫我出去。我剛出門,一個女警察(20來歲)大吼一聲:蹲下。我站在對面看著她,對她發正念。 過了兩分鐘,她怒吼道:「我喊你蹲下,你聽不到嗎?」我仍然靜靜的站在面前,看著她繼續發正念。她見我沒有反應,又氣得臉紅脖子粗大吼招集:這人是聾子還是啞巴,怎麼不說話? 招集嚇得臉色蒼白,哆哆嗦嗦的走過來對我說:「鐘姐,你說嘛,這是小李幹事。」又過了兩分鐘左右,我才慢慢的說:「我看你人長得挺漂亮的,怎麼你的語言和你的形像一點都不相稱啊?」她突然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挺不好意思的說:「你不知道,我們好辛苦喔,從昨晚值班到今天晚上,每天要收八十人左右,有的犯人煩得很,根本無法休息。」我說:「整天都跟犯人打交道,是挺煩的,但你要分清我們可不是犯人喔,我們是被冤枉的,我們根本就不該關在這裏。」 這時,她開始語氣緩和了,問我:「你關過多少次?」我回答:「你說呢?」她說:「三次、五次?」我都在搖頭,她放大膽子半開玩笑地問:「總不可能有十次嘛?」我嚴肅地說:「拘留十三次,還有一年勞教並超期三個月。」 她瞪大眼疑惑的問:「勞教?你被勞教過?我們開會時,領導不是對我們說勞教所的「轉化」率達到百分百嗎?」我說:「那是騙你們的,如果你們領導說的是真的,我還會到這裏來嗎?你想一想我們不是因為說真話進來的嗎?我要是說一個不字,這兩年我會失去生意嗎?會坐牢嗎?我會說一句假話來騙你嗎?」她如夢初醒,我便給她講了我的故事。她聽後善意的對我說:「你回去以後,注意一點,千萬不要再進來了。」我說:「我們肯定不會再在這裏見面了。我有一個姪女,年齡和你差不多,也挺漂亮的,今後你們可以交朋友,經常到我家來玩。」 回到監室,有一個大法弟子對我說:「你好厲害喔,竟把小李幹事治服了。你知道嗎?所有人都怕她,他們(刑事犯)要是說話被小李幹事發現了,被關掉電視不說,每人必須抄寫監規20遍,你要是早點來就對了。」 一次,監室的經濟案在押人員(一個企業的廠長)出去提外訊,和警察一起吃飯,警察問她:「你在裏面習慣嗎?」她說:「裏面多虧法輪功,和她們在一起挺開心,時間也似乎過得很快,還有你們萬年場派出所的鐘芳瓊和我關在一起。」警察說:「她很了不起,很堅強。」(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