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文學:《疾風勁草》(十一) 文/鐘芳瓊 (接上文) 集體絕食和野蠻灌食 直到2000年5月份,為了抵制繼續非法關押,我們便於5月下旬開始集體絕食,這時,所長害怕了,來勸我們放棄絕食,我們說:「不,我們修真、善、忍說真話沒有錯,我們要回家。」所長又說:「你們都是派出所送來的,我們只是看著你們,到時候他們來領。我們如數交給他們就行了,我們也無權放你們回去。」我們說:「那我們就只能用生命來證實法,每個人都知道生命的珍貴,為了我們的自由,為了我們的信仰,除絕食外別無選擇。」 他們便通知了成都市公安局,處長馮久偉和另幾位公安局的警察帶來了安康醫院的醫生、護士一大幫人,開始了野蠻的灌食。警察指使幾個大男人到女監室裏來抓,抓出去一個便由七八個大男人把大法學員摁在由兩根長凳拼成的「床」上,有的摁頭,有的摁手,有的摁腿,有的摁腳,有的捏鼻子,有的捏嘴,還有的掐脖子,經過一番掙扎,大法學員再也沒有動彈的力氣後,再由護士把管子插進去,濃血、白沫吐了一大灘,痛得淚水直流,嗆得難以忍受。我常常以背誦師父的經文《心自明》來抵制他們的迫害。 我看見四川棉紡廠的大法弟子鄢定慧(女,50多歲)被灌食時,好幾次濃、血、泡沫吐了一大灘,痛得淚水直流,嗆得難受還是沒有灌進去…… 我們集體絕食後寫申訴,好不容易於5月24日被無條件釋放回家。 回家後,很多朋友來看我,有的說自從看到電視上的我後,都在為我擔心,八方尋找我到底在哪家醫院。現在看到我後,既為我高興,又為看了電視上對我的歪曲報導而感到氣憤。 母親的遭遇 客人走後,母親給我講述了我與她分別後的經歷: 上次(99年12月3日)你和外甥一起到北京上訪,走後的第二天我就後悔不已,為甚麼不和你們一起去上訪呢。後悔之餘我於12月6日獨自一人到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我修煉法輪功後的真實情況,結果還沒有到上訪局就被抓到了駐京辦關起來,上訪局變成了公安局。在駐京辦,房間裏只有一張桌子和幾張椅子,沒有床。天氣太冷,我只有把雙腿放在椅子上取暖,結果被姓王的保安發現後認為是煉功,強行把我拉到外面罰站,功友王素華說:「她年紀太大,站到外面太冷,讓我來替她站。」過了一會兒,他才用腳把我踢進了房間。兩天後,被警察強行送到了戒毒所,裏面是震耳欲聾的誹謗大法的高音喇叭,早上起床便讓我們到壩子裏跑步,由於我年紀太大跑步不合格,又遭到罰站、挨餓不說,還被送到九茹村拘留所,仍然不給飯吃,致使我又冷又餓的在拘留所熬過了漫長的一夜,使我終身難忘。在拘留所裏,經常半夜三更來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警察把我叫到寒風中罰站,好不容易過了半個月,才被萬年場派出所警察魏大平接回派出所,魏大平騙我說:「你女兒因煉功被勞教三年,你是見不著她的了,你也不能住在她家。」午飯後,又強行把我攆到兒子家。到兒子家後,當天,又被兒子當地的高店子派出所強行連夜攆回簡陽老家,讓老伴看管。到老家也沒有清靜的日子,派出所的人還來打聽我的住處,妄想繼續迫害。 2000年春節後,我就偷偷的回到你家(家裏已布滿了灰塵,我做衛生都做了三天)不敢出門,怕派出所的警察知道我回來了,要把我攆走,週末小外孫回來無人看管。就是買菜也只是兒子接送外甥時帶一點回來,菜吃完了就吃泡菜,不想吃泡菜了,就把鹽放在稀飯裏吃,這樣吃的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我想:不管你江羅犯罪集團怎麼迫害,我只要還剩一口氣,就要煉法輪功。 我為我母親對大法的堅定而感到由衷的欣慰,也為江氏集團不計後果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製造欺世謊言欺騙民眾而感到深深的可怕。 第五章 澄清事實真相 在污衊大法的圖片展大門口講真相 2000年6月8日,政府開始在四川省展覽館舉辦污衊大法的圖片展。為了讓更多的世人不要再上當受騙,明辨是非,我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寫出來,用複寫紙複寫幾份。6月12日早上,我找到片警魏大平,對他說:「你看我寫的這份真象材料,是我親自到北京去交,還是交給你轉交給中央領導。」魏警察說:「你交給我幫你轉交就行了。」我便給了他兩份,讓他幫我上交一份,另一份留著派出所和辦事處的傳看。他答應了。 然後,我到人民南路展覽館,站在大門口,把我複印的真象資料親自散發給觀看誹謗大法圖片展出來的人們。題目是:《澄清事實真象 還法輪大法清白》。 強行抄家 2000年6月13日下午,我被萬年場派出所警察魏大平叫到派出所。成都市公安一處的馮久偉一直盤問我是誰寫的這份材料,傳出去多少。我說是我一個人寫的,他不相信我有這麼高的寫作水平。 晚上他們便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搜走了屬於我個人的私有財產:大法書籍、錄音帶、錄像帶、收錄機、身份證、打坐墊等。在抄家的同時,我拼命去保護被魏大平搜出的大法書,結果被兩個警察把我推倒在床上。我的雙腿跪在地上,警察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致使我喘不過氣來。警察一隻腿跪在我的背上,還把我的雙手反背,用力往上拉,痛得我的雙臂像斷了一樣。我為我在眾多的警察面前而無力保護大法書而失聲痛哭。媽媽被警察看著,不准她阻攔眾多的警察抄家。她聽到我的責問聲和我的哭聲後,便掙脫警察過來看我,看見我被警察整得這副慘相,還搜出來一大堆大法書,近70歲的母親悲痛的嚎啕大哭,恐怖、淒慘、悲壯的氣氛充滿了整個房間。警察根本不准媽媽接近我,把她推到客廳裏強行坐著,並威脅她:「不准動,不關你的事。」老母親回答:「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們這些警察真是無法無天!」緊接著在我未穿鞋的情況下,警察強行把我拖下三樓,導致我的腳背在樓梯上擦破,襪子被磨爛。他們把我丟進警車,強行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的辦公室裏,我為了被他們搶走的大法書,傷心的痛哭至午夜時分…… 我只有用生命來證實大法,用絕食來抗議迫害。第二天中午,馮久偉又到派出所來非法提審我。我只穿了雙磨爛的襪子走出去,他見到我後便說:「看你這個樣子還有沒有一點老闆的形像,人家說頭上有包(說人傻),我看你頭上都長籃球了。人家(指江澤民)說法輪功不好,你說好,你知道好嘛,心裏知道就行了,你要跟××黨對著幹,自討苦吃。」我說:「我做好人,堅持說真話,怎麼就叫和××黨對著幹?」下午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把我強行的送進位於蓮花村的成都市第二看守所。 這時,我已經被非法拘留第十一次了。刑拘十一天後,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轉入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寧夏街轉運站。一進轉運站就被牢頭強行吃了四百元錢,說甚麼有錢出錢,沒錢就挨打。我看見沒錢的雜案犯被牢頭打得背上青紫,無法直腰,無法翻身,警察也不管。裏面的日用品要比外面超市的至少貴3倍。 半個月後,我被非法送往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待續)